机构名称: 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潘永松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绍兴艺术学校南100米(二环西路东)
联系电话: 0575-85025205
主要职责:

统筹整合现有文化演艺资源,管理经营文化演艺剧场,拓展文化演艺市场,组织重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开展优秀文化演艺人才培养,组织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组织完成由政府下达指标的各类任务和演出活动,增强绍兴文化演艺市场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机构名称: 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法人代表: 赵喆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
联系电话: 0575-85138003
主要职责:

依法行使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市本级和市辖区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和文物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报投诉;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监测工作;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绍兴艺术学校
法人代表: 俞斌
地址: 绍兴市绿云南路500号
联系电话: 0575-88337056
主要职责:

学校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实训科、艺术研究室等六个职能科室,主要承担音乐、舞蹈 、戏曲、美术、学前教育等五大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三年制、五年制、六年制等中高职办学层次,为各级各类院团、学校、培训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输送艺术后备人才。

机构名称: 绍兴图书馆
法人代表: 那艳
地址: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绍兴市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 0575-88338211
主要职责:

绍兴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应用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做好古籍、民国文献和地方文献保护工作;推广全民阅读,通过组织亲子互动、国学早教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阅读;承担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开展参考咨询、文献提供等信息服务;组织开展讲座展览、读者培训等社会教育 活动;指导并联合全市各类图书馆做好读者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法人代表: 许金辉
地址: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绍兴市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 0575-88519698
主要职责:

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国家一级文化馆”,主要职责包括: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推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承担群众文艺骨干辅导、培训和群众文化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普及各艺术门类和地方文化的基础知识;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公共文化相关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广传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地建设和传承人培养等工作。

机构名称: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兴市文物保护所)
法人代表: 李龙彬
地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491号
联系电话: 0575-85081191
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地下文物埋藏区日常管理、基建工地出土文物保护管理和考古研究工作。负责越城区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绍兴博物馆
法人代表: 何鸣雷
地址: 绍兴市偏门直街75号
联系电话: 0575-85096356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藏、保护、研究并向公众展示绍兴地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传承、弘扬绍兴优秀历史文化成果。

(二)承担陈列展览、社会教育等公益文化服务。

(三)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绍兴市艺术研究院
法人代表: 李明兴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30号
联系电话: 0575-89180866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全市文化艺术旅游资源,凝聚全市艺术人才,开展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重点加强文化旅游基础性理论研究与组织艺术人才开展文艺作品创作,研讨;开展服务文化旅游活动的策划与艺术评论;抓好文化艺术人才的培训与文化艺术数字资源建设;做好专家资源库建设及全市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与省级国家级专家及其他地市和上级研究院沟通协调,凝聚艺术人才为市演艺集团的剧目创作服务。

机构名称: 绍兴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
法人代表: 俞立帆
地址: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联系电话: 0575-85129516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旅游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承担全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和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及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四)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