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越剧文化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1-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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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是我国的第二大剧种,也是绍兴一张闪亮的文化名片。12月27日,绍兴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据了解,该《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国首部关于越剧这一传统戏曲保护和发展的综合性法规。

《条例》共设五章三十二条,先后征集各类意见建议600余条,经过多轮集中修改而成,旨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的制定施行,彰显了我市作为越剧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对越剧在新时代更好地与时俱进、弘扬复兴、迭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内容上,《条例》针对越剧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保障监督、宣传推广等多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如在保护传承方面,《条例》规定了越剧保护传承对象,支持有关县(市、区)建设以越剧为核心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特色展馆,开设特色课程等;在创新发展方面,鼓励各地在越剧内容创作、表演形式、传播途径等方面大胆突破,生产出更多满足群众和市场需求的好作品,提高越剧影响力;在保护监督方面,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越剧保护传承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加强越剧人才队伍建设;在宣传推广方面,明确了每年3月27日(越剧诞生日)所在周为越剧宣传周,积极营造越剧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条例》的发布实施,为绍兴市在越剧领域“先行先试”提供了更多刚性支持,也为其他地方剧种、曲种的保护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下阶段,绍兴市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将其纳入月度重点普法提示内容,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持续扩大《条例》的传播度。此外,还将结合送戏下乡演出活动、“村越”比赛、越剧文化年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兴越剧”的思想共识,促进《条例》常态长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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