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
||||||||||||||||||||||||||||||||||||||||||||||||||||||||||||||||||||||||||||||||
一、项目编号:SXQS-202407-GK083 二、项目名称: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建宏,史霖(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国标,裘卫星,蒋葳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货物、服务招标均为 1.5%; 100-500万部分,货物招标收取1.1%,服务招标收取0.8%。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625.6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博物馆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296726 质疑联系人:张瑶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096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7楼SP17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9509672 质疑联系人:金琼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5261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联系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 附件信息: (定稿20240729)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pdf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