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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政治处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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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职改〔2024〕15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4〕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文广旅游局2024年度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文化系列专业申报条件

1.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文旅人〔2022〕15号)执行。

2.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群众文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70号)执行行。

3.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图书资料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5〕156号)执行。

4.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157号)执行。

(二)广播电视系列专业申报条件

主要包括广播电视艺术、播音主持、新闻和广播电视工程等专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度主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初步安排在2024年9月进行,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中各系列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或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应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个人符合相应评价条件要求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对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填写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个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待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请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三份),经相关单位盖章后予以提交。对第二次及以上申报者,如没有新增加的业绩材料,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评审委员会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把关不严格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相关操作前,可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搜索观看操作视频。

(四)统一报送。各区、县(市)的申报对象须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由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报送;市直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按要求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平台。申报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由所在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核实材料,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核验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材料需一次性提交齐全,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材料。

(二)关于量化评分。2024年度群众文化、图书资料和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试行量化赋分,申报人员需按《量化赋分表》进行自评打分。申报人员需如实、客观填报自评分,并在申报平台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关于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相应空缺岗位,否则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申报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事业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和业绩条件,组织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申报评价,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完成“职称计划申报”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聘结合制度,及时按规定聘用职称评审通过人员

(四)关于非事业人员申报。各类文化广电和旅游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文旅人〔2022〕15号)新增设相关专业,2024年度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艺术系列新增设的作词、摄影、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现任职资格和经历不作条件要求,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从2022年起算。如达到相应申报和评审条件,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可申报中级。

(五)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必备条件,按《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执行,申报人员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浙江文化干部网络学院”网站下载自动生成)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4年或5年继续教育情况(中级4年,高级5年),且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六)关于推荐程序。我局同时负责广电播音、美术中高级和图书资料、 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高级的推荐申报(审核)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以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市文广旅游局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受理时间安排表.docx

2.2024年度市文广旅游局主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试行).zip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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