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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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推进公正高效集成监管,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做好市本级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做好年度计划编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提升文化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全面推进公正高效集成监管的关键性举措,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权威性,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各地可直接适用市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可也在市局抽查计划任务表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经营场所的监管实,组织编制本辖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推动专项执法检查任务以双随机方式开展。 二、抓好实施,拓展监管抽查集成 对照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攻坚行动要求,结合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落实工作,统一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精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合并实施,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各地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维护,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相关要求,注意双随机抽查检查规范性、严肃性,杜绝低质量因素任务出现。 三、精心组织,提升抽查落实效能 各地要对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研判,了解掌握具体情况,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指标考核晾晒,全面完成双随机年度考核各项任务。确保掌上执法率达到100%,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双随机抽查检查占所有行政检查的比例达到60%以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率达到4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8%以上,监管纠正率达到15%以上,计划任务完成率、全面公示率及按时公示率、后续处置率均达到100%。所有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务必在11月15日前完成检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等工作。同时,严控低质量因素任务,提升抽查检查质量。
附件: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计划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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