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地遗珍|绍博向您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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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绍兴,绍博典藏。绍兴博物馆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览、教育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博物馆。 为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别,提升绍兴博物馆新馆展陈内容,为散落市井的珍贵文物铺就归巢之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绍兴博物馆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藏品,祈望海内外收藏机构、个人予以慷慨相助。 征集范围: 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绍兴地区出土的,因种种原因散落民间的史前遗物,如石器、玉器、骨器、陶器等。 2、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能够反映绍兴地区历代社会生产、生活变迁和文化面貌的出土或传世可移动文物及标本,如陶瓷器、金属器、书画、钱币、建筑构件等。 3、绍兴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的实物资料,如绍剧、越剧等地区戏曲艺术作品相关实物和具有收藏价值的老旧音像资料及剧照,绍兴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具有绍兴地域特色的老物件,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名人手稿、印章等物品。 4、反映近代以来,绍兴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历程中与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相关的实物、图像和文献资料等。 征集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玉石器、陶瓷器、金属器、骨角牙器、漆木器、书画、织绣、古籍善本、碑帖拓片、书信手稿等。 征集方式: 本次海内外征集以捐赠为主,辅以征购、暂存等方式。 1、捐赠:鼓励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对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完整的无偿捐赠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入藏标准的,进行入藏登记。 2、征购:个人和非管辖系统单位(文物商店、旧货市场等)出售的文物藏品,按照文物藏品征集程序购买。 3、暂存:所有者自愿将藏品借与绍兴博物馆展出或交由绍兴博物馆保存,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协议,设定保管期限,由博物馆进行展出或安全保管。 征集要求: 文物藏品提供人要确保文物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文物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文物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文物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拟征集的文物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捐赠荣誉: 1、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绍兴博物馆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表感谢;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则将举行捐赠仪式。 2、捐赠者个人信息、简介、捐赠事迹等将作为藏品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造册,由博物馆永久记录保存;捐赠藏品用于展陈时,将标明捐赠人姓名。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邮箱:sxmuseum@163.com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575-85096362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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