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关于考古劳务委托公告 | |||||||
|
|||||||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拟于近期委托6家单位协助我所开展考古劳务服务工作,有意向者请积极参与报名。 一、委托内容 1.工作地点:绍兴市。 2.工作内容:协助我所开展考古勘探、发掘工作。 3.工作要求:每家委托单位按《考古勘探工作规范》及我单位技术要求,30天内,按1米孔距完成约5万平方米考古勘探并提交勘探报告(仅做考古勘探劳务请在报名材料中申明);协助我所开展前期勘探发现遗迹的考古发掘工作,主要承担发掘期间的劳务服务。 4.费用金额:询价。 二、资格要求 1.持有法定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考古勘探业务。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方式:邮寄资料报名,意向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将以下相关资料打印装订并密封后邮寄递交: 1.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近3年征信记录。 3.工作报价(勘探、发掘劳务费用按每平方米收费标准分开报价;报价依据请参考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文件)。 4.业务水平能力证明材料:从业人员职称资历、业务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近三年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勘探合同或验收意见等业绩材料复印件(限五项)。 6.工作计划。 四、公告时间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5日(五个工作日) 五、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统一胶装成A4标书形式,密封邮寄1本即可。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7:30时。 3.资料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91号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剧艺术中心院内)。 4.联系人:任俊涛;联系电话:0575-88080193,18037552616 。 5.其他要求:报名企业所递交的所有材料为本次委托存档材料,一经报名,恕不退还。报名资料请用档案袋盖章密封,封面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六、评审程序及结果公示 1.在报名公示期结束后,我单位组织评审会议,对协作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所务会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协作单位及项目单价。 3.与拟确定的协作单位就工作要求、费用等问题沟通一致后(双方沟通无法就上事项达成一致,视为对方放弃,我方可依次递补),最终确认协作单位名单并挂网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签署劳务服务合同,协作单位入场开展工作。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