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创新挖掘革命文物价值,更好展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加强“四史”教育、激发爱国热情、汇聚发展力量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保护利用革命文物、继承弘扬革命精神的浓厚氛围,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评选活动。 一、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革命文物故事讲述短视频作品,综合评选“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讲述人可自选一件馆藏革命文物,或者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一个革命文物陈列展览,作为主要对象予以讲述。通过讲述革命史实、革命故事、革命精神,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汇聚正能量,传承红色基因。通过生动鲜活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故事优秀讲述人在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中的独特作用。 二、活动时间 1.报名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5日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2月1日-2月7日 3.决赛终评时间: 2024年3月 三、参加对象 1.专业组:文博工作者; 2.业余组:退役军人、老战士、老党员、机关年轻干部、青少年学生以及其他未在文博岗位工作的社会人士。 四、作品要求 1.格式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不得出现水印、非活动指定logo,画面宽高比为16:9,像素1080P、码率30M以上,建议使用高清设备进行横屏拍摄。 2.主题要求:内容真实、导向正确。展现革命文物背后的人和事,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绍兴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 3.内容要求:自选一件馆藏革命文物,或者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一个革命文物陈列展览,作为主要对象予以讲述。视频可结合场馆参观、人物采访、创意绘画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故事性、代入感,鼓励运用艺术形式和科技手段制作创意视频,生动讲好革命文物背后的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 五、报名须知 报名者请填写附件报名表(专业组填写附件1:《“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专业组报名表》,业余组填写附件2:《“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业余组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连同参赛短视频作品,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大赛邮箱:864296695@qq.com。邮件名请以参赛组别+姓名+联系方式形式命名,如“业余组-王某某-138*****123”。 六、评比规则 1.网络初评:将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投放网络平台,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初评产生16个优秀讲述作品(专业组8个、业余组8个)。 2.现场终评:举办“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终评比赛,邀请16名初评优胜选手现场展示,根据专家打分最终评选出革命文物故事十佳讲述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并颁发奖品证书。 七、其他事项 1.投稿者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因个人原因致使主办方无法联系到作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2.所提交稿件须为作者原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若因作者伪造、抄袭、篡改等侵权等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由作者举证并承担法律责任。 3.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作品一经入围、获奖,作者同意活动主办方对其作品拥有使用、编辑、出版、展览和媒体宣传等权利。 5.凡参加此次征文活动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定。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6.详情请咨询:0575-85133366(绍兴市文广旅游局博物馆处)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