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首次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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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文物安全部门协作交流,7月21日下午,我市召开首次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中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何俊杰召集,市文广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永松主持。 今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建立绍兴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本次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通报了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作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发言。 召集人何俊杰局长最后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文物是城市文脉的重要承载,加强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是绍兴的立城之本,要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绍兴的殷切期望,把文物保护、文化传承转化为推动城市发展的强大助力。为此,他提出三点工作建议: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力度。全市将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严格落实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深入挖掘我市上山文化(嵊州小黄山遗址)、舜禹文化、越文化、宋韵文化、革命文化等文化遗存,形成一批重要的文化标识,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二是深入推进文物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涉文物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绍兴文物法人违法应用场景,实现与发改、自规、建设、执法等部门的多跨协同,防范化解文物法人违法等安全风险。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继古城、大运河地方立法后,继续推进浙东唐诗之路、古桥等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立法工作,为文物保护提供更多法律保障。同时,利用好文物安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协调文物安全相关的重要事项,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更科学的决策参考。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绍兴海关、市文旅集团等16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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