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13Q/2021-02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公开日期: 2021-12-31
主题分类: 其他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绍兴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10:02: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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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

鉴于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A级旅游景区有序恢复运营,我局修订了《绍兴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从严从紧落实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绍兴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31日


绍兴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一、景区开放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区(县、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原则上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立即暂停运营,二级响应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及其家属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需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三、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

(七)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景区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

(八)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各景区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乌篷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等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要做好医务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景区游览管理

(十)加强流量管理。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要常态化用好旅游景区预约平台,要实现预约便利化,结合预约简化入园流程。要利用预约数据预判流量。景区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封闭式景区和开放式景区的封闭区域,要确保游客预约率达100%。可针对老年游客等群体保留线下预约渠道。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要加强关键场所流量管控;要合理设置查验流程;要针对流量卡口做好分流和调配工作;要及时向游客通报流量情况和景区处置信息。重视假期流量管理。做好科学研判,如有必要的应暂停假日期间在景区内开展的活动,避免假日期间人流聚集。

(十一)落实实名登记。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实名制”,确保每名游客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等)可查询可追溯。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十二)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对进入A级旅游景区所有人员严格落实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

(十三)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

(十四)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

(十六)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

(十七)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八)做好应对处置。应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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