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公共服务>>公共文化
2019年绍兴市文广旅游局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字号:[ ]
分享: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19年是绍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开启之年,是融合、转化、创新、服务的关键之年,是市级文旅系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推进之年。为进一步促进绍兴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市直文化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产品,满足绍兴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惠民,发挥多个积极性。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游局”)继续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其中包括弘扬、传承和发展绍剧的各类演出;在绍兴大剧院内组织和引进“高端精品剧目”、“国家顶级院团精品剧目”、“境外演出团体剧目”等公益性演出;在绍兴剧院内组织、引进“越乡莲歌”等公益性演出;国庆、春节等重大节目期间在市区组织群众文化惠民演出。

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2019年度财政资金年初预算957.70万元。2019年度已批复用款计划金额957.70万元,实际支出946.16万元,预算执行率98.8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演出,进一步促进绍兴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市直文化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绍兴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实施绩效,根据绍兴市财政局《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绍市财绩效〔2020〕5号)文件精神,市文广旅游局委托本所对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评价资金预算957.70万元。本项目绩效评价旨在全面了解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提出完善的整改建议。同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为疫情背景下如何通过评价节省财政资金、科学确定评价项目财政支出标准等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项目绩效评价服务于财政管理,通过评价项目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检验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提出优化建议,为文广旅游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2、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采用5E评价模式,具体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18项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的分数分配比例为:经济性占20%,效率性占20%,有效性占40%,公平性占10%,可持续性占10%。

3、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报告撰写阶段和报告完善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确定的评价对象,选派骨干力量组建项目评价小组成员,由副所长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报项目单位同意。

(2)收集项目涉及的各项政策、文件、资金用途、资金明细等资料,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并进行分析。

(3)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方案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召开预备会,整理及审核项目资料。评价工作组对已收集整理好的政策和项目基本情况、预算申请与批复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明确评价工作重点。

(2)现场调研。查阅、收集相关依据,如预算申报、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了解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总体情况。然后采取勘察、问询、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最后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3、报告撰写阶段(2020年6月中旬)

评价工作组综合前期资料审核和分析、问卷调查等情况,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根据综合分析信息和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报告完善阶段(2020年6月下旬)

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相关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对补充资料的分析汇总,修改评价报告并提交最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9年度市文广旅游局实施的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方案合理,专项资金落实到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体系较完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经综合分析评价,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40分,绩效等次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评价指标

权重(%)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1.经济性

20

20.00


2.效率性

20

19.00


3.有效性

40

39.60


4.公平性

10

10.00


5.可持续性

10

9.80


综合绩效

100

98.4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经济性情况

1、政府资源总投入情况

根据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预算957.70万元。项目实施有助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项目实施方案与资源分配科学合理。该指标得分10分。

2、成本控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946.16万元,其中:国庆惠民演出8.71万元,文化大巴下基层65.95万元,弘扬绍剧演出公共文化服务费360.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购买29.80万元,绍兴大剧院组织引进公益性演出399.00元,2020新春惠民演出10.75万元,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61.95万元,祝福绍兴古城过大年系列宣传10.00万元。该指标得分10分。

(二)项目效率性情况

1、业务管理效率

(1)任务目标设定科学性

根据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1)弘扬、传承和发展绍剧的各类演出:主要包括组织绍剧的“弘扬推广演出”、绍剧“送戏下乡”、在绍剧艺术中心举行的“绍剧周末剧场”、绍剧“基层惠民演出”及其他各类演出。为拓展文化惠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力,绍剧“送戏下乡”、“基层惠民演出”等项目,重点向边缘山区、贫困地区、农村文化礼堂等倾斜,组织演出队伍多进学校、军营、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多层次为特殊群体服务;(2)在绍兴大剧院内组织和引进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主要包括引进“高端精品剧目”、“国家顶级院团精品剧目”、“境外演出团体剧目”、“国家直属院团剧目”、“省级演出团体剧目”以及“地市级团体剧目”等剧目的演出。(3)在绍兴剧院内组织、引进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主要指“越乡莲歌”演出;(4)“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主要是专指以文化大巴车为演出舞台的下基层演出;(5)重大节日的群众文化惠民演出:主要包括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在市区组织的群众文化惠民演出。市文广旅游局均完成项目预期计划。年度项目任务目标设定与分解基本合理。该指标得分3分。

(2)协作有效性

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由公共服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公共服务处的职能是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和实施文化和旅游重点惠民项目等。该指标得分3分。

(3)管理有效性

市文广旅游局通过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来规范项目的实施流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审批,制定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中采购招标管理,明确采购流程、采购方式,确保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项目规范、有序的实施。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开展,有效节约项目资金,控制项目成本。但尚未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存在未按合同条款付款的情况。该指标得分5分。

2、金管理效率

(1)预算执行率

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2019年度年初预算957.70万元,实际支出946.16万元,预算执行率98.80%。该指标得分3分。

(2)支出合规性

通过对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的抽查,该项目基本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该指标得分3分。

(3)资金拨付及时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支付项目资金946.16万元。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基本按合同要求支付,该指标得分2分。

(三)项目有效性情况

1、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市文广旅游局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服务,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其中绍兴大剧院内组织和引进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59场,包含高端精品演出3场、顶级院团演出2场、国家直属院团演出3场、境外院团演出13场、省级院团演出19场、地市级院团演出19场;文化大巴下基层共演出70场;绍兴剧院“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共演出49场;弘扬、传承和发展绍剧的各类演出140场,包含惠民演出35场、绍剧周末剧场34场、大戏送农村19场、“弘扬推广演出”13场、其他演出22场;国庆期间在城市广场连续三天进行惠民演出;受疫情影响,2020年春节广场惠民演出暂缓,初步计划于2020年10月安排演出。2019年各类演出观众人数达到217500人次。该指标得分10分。

2、项目实施质量

弘扬、传承和发展绍剧的各类演出为群众带去了《斩经堂》、《打太庙》、《龙虎斗.别家》等经典折子戏;为校园带去了经典绍剧《孙悟空大战红孩儿》;推广弘扬演出中原创绍剧现代戏《美好家园》参加“浙江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该剧在乐清大剧院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终评演出;2019年新创的两出绍剧《于谦之两袖清风》和《佘太君》在香港大会堂圆满完成演出;2019年新推出的贺岁喜剧《灿烂八戒》赴北京繁星戏剧村演出,并荣获“2019年第六届当代小剧场优秀剧目奖”。绍兴大剧院内组织和引进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包含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中文版、明星版话剧《戏台》、乌克兰基辅芭蕾舞团带来的芭蕾舞《睡美人》、《胡桃夹子》、中国杂技团的多媒体舞台剧《因为爱》、中国歌剧舞剧院的“似水流年经典金曲音乐会”等精品演出;文化大巴下基层、绍兴剧院“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为民众带去了鹦哥戏、绍剧、越剧等传统曲目。上述演出均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该指标得分10分。

3、项目实现效益

绍兴以“名士之乡”和文化之邦闻名于世,又有“戏曲之乡”的美称。绍兴的戏曲既是千百年来绍兴人民艺术创作的结晶,又是我国戏剧曲艺百花园中不可多得的瑰宝。绍兴戏曲文化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绍兴这块土地以及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人民大众的喜爱与参与是一个剧种能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坚强后盾。通过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开展,组织绍剧的“弘扬推广演出”、“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等文化品牌服务活动,不仅让绍兴戏曲文化获得更好的滋养,更好的发展,也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增强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享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期待。经问卷调查结果统计,99%的市民认为实施公益性文化服务有利于弘扬绍兴戏曲文化;98%的市民认为有助于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该指标得分10分。

4、项目实施满意度

本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市民对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8%。同时结合问卷调查的反馈,如希望多引进一些高质量的剧目,希望能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多组织公益性文化服务等建议。该指标得分9.6分。

(四)项目公平性情况

1、资源分配公平性

市文广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面向全市人民,其中公共服务购买的绍兴市荷湖乡土文化博物馆、绍兴市会稽金石博物馆、绍兴市越龙钱币博物馆、绍兴市石语堂玉石文化博物馆除馆休日外,全天向社会免费开放;“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70场,演出地点以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及企业等为主,适当兼顾其他县(市);绍兴剧院内组织、引进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以低价票、免费赠票的形式,实施惠民服务;组织弘扬推广演出,如“大戏送农村”、“校园剧场”、“惠民演出”等。该指标得分5分。

2、实施效果公平性

项目的实施,满足了政府、剧团、群众之间的各方面需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多样化,使各个阶层的群众,乃至全市人民都能参与、享受公益性文化服务。该指标得分5分。

(五)项目可持续性情况

1、资源投入的可持续性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在市文广旅游局的工作部署下和正确领导下,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全力打造文化服务新标杆,深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各项保障资源投入具有可持续性,该指标得分4分。

2、项目影响的可持续性

公益性文化活动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观众对剧目质量、演员表演、舞台布置等满意度较高。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享受。公益性文化活动在老百姓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且打造了良好的文化品牌建设,该指标满意度为97.5%,得分5.8分。

五、存在的问题

尚未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个别支出未按合同条款付款的情况,如根据市文广旅游局与绍兴市荷湖乡土文化博物馆等博物馆签订的公共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期限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规定价款于项目完成结算,但由于财政支付系统在12月15日关闭无法进行结算,提前于2019年12月2日支付了款项。

六、有关建议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专项资金监管,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合同款项结算相应条款,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附件

1、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