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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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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本市实际,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 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加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或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3.综合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等文化艺术事业,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制作管理,策划、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 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和影剧院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和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工作:指导综合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 依法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的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设置、变更;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测、监控和投诉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各类政府奖项评选;指导协调全市性的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全市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公共场所大型电视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和有线电视工程建设。

  6. 负责发展繁荣所辖区域的电影事业;指导、监管电影创作、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抓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放开农村电影市场,用高新技术建立农村电影数字放映网,负责全市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工作;对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备案。

7. 负责本辖区内新闻出版活动、印刷业、复制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市内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管理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鉴定著作权侵权行为;负责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审核涉外著作权合同;审核报批、审批和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企业报、图书分销单位、印刷企业设立;负责各类著作权登记工作;管理著作权有关机构;组织协调古籍整理出版。

8. 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文化产业政策;协调和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文化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推广;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 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协同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负责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0.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广电设施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11. 组织和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宣传、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主管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有计划、高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12. 研究拟订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按规定申报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发展与合作;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的业务活动。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全市文物资源调查。

14.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承担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上报和管理工作。

15.负责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核定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文物保护工作。

16.组织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

17.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监督管理工作。

18.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市文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

19.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和藏品管理的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20.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2. 绍兴市文化馆

3. 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

4. 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5. 绍兴图书馆

6. 绍兴艺术学校

7. 绍兴市艺术研究院

8.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9. 绍兴鲁迅纪念馆

10. 绍兴博物馆

11. 绍兴市兰亭景区管理处

12. 绍兴市东湖景区管理处

13. 绍兴市名人故居管理处

14. 绍兴市大禹陵景区管理处

15. 绍兴市沈园景区管理处

二、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2,392.7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416.9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原绍兴市文物管理局并入市文广局,相应的经费收支故而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87.3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99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5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4.54万元),占收入合计74.09%;事业收入6,449.74万元,占收入合计19.91%;经营收入274.70万元,占收入合计0.85%;其他收入1,666.49万元,占收入合计5.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77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6.24万元,占44.45%;项目支出17,932.48万元,占54.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274.70万元,占0.8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96.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81.49万元,增长81.59%。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原绍兴市文物管理局并入市文广局,相应的财政拨款收支故而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36.95万元,增长81.25%。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原绍兴市文物管理局并入市文广局,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而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万元,占0.01%;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0%;教育(类)支出2,162.03万元,9.03%;科学技术(类)支出22.40万元,0.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798.98万元,82.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9.23万元,4.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24.00万元,0.1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752.38万元,3.1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5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6%,主要原因是除了年初预算资金安排外,年中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的需要追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中: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36.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5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绍兴艺术学校根据年中工作需要,追加了中专内涵提升及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预决算基本持平。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2.8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预决算基本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8.8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绍兴市文化馆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追加发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4.9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预决算基本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57.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5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市文广局本级基本支出决算数为文化和文物的基本支出之和。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676.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4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绍兴图书馆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追加发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7.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绍兴文化馆年中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第二届中国浙江-全国曲艺传承发展论坛及交流展演、非物质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预决算基本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9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工作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追加发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0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8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分单位进行了项目经费追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预决算基本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08.9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46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绍兴鲁迅纪念馆年初安排“省补免费开放运行(待分配)”项目未追加待分配指标。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16.9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分单位进行了经费追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义乌文博会经费使用节约。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宣传文化发展类项目实际使用经费小于预期,经费节约。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19.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15.9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两年的离退休年终慰问在2018年一同发放,经费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5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提租补贴实际支出小于预计。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5.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基数调整,经费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8.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5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经费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9.10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4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44.54万元,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主要是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尾款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监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后,根据实际验收情况,支付项目尾款数小于预算金额。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87万元,支出决算为79.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大型活动增加,追加了部分公务接待费;2.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占8.6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25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出国经费使用节约,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占17.01%,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2.27万元,下降47.7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6万元,占74.3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4.63万元,增长72.17%,主要原因是1.机构合并,职能增加,所需公务接待经费相应增加;2.各类大型活动增多,公务接待费使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文化交流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9.69万元,支出决算为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及大型文化活动的嘉宾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大型活动增加,追加预算时安排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47批次,累计2,71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7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及大型文化活动的嘉宾接待支出。接待2,710人次,24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市文广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6个,项目自评覆盖率为94.85%;自评结果为优秀的134个,占比为91.78%;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729.6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9.67%

其中:50万以上项目33个,自评结果为优秀的29个,占比为87.88%50万以下项目113个,自评结果为优秀的105个,占比为92.9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戏曲创作、研究与保护(绍剧越剧保护基金)”及“绍兴市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系列活动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戏曲创作、研究与保护(绍剧越剧保护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举办与戏曲创作相关的活动2次;二是及时宣传发布活动信息;三是经费控制,与上一年度活动经费基本持平;四是扩大戏曲影响力;五是提升全市戏曲专业院团实力。下一步提升措施: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促进戏曲创作研究工作。

“绍兴市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系列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48万元,执行数为4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形式多样;二是经费控制,与上一年度活动经费基本持平;三是活动宣传覆盖全国;四是通过活动提升城市知名度;五是创意设计活动得到广大参与者的好评。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绍兴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市直文化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产品,满足绍兴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惠民,发挥多个积极性,2018年度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局)向绍兴市财政局申请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预算资金1087.75万元。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绍兴市财政局安排绍兴市文广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预算资金1087.75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087.75万元,具体见“2018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表”:

2018年度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内容

预算数

执行数

备注

1

绍剧惠民2018

360.00

360.00

2

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

61.95

61.95

3

农村及周末广场电影

110.79

110.79

4

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

65.95

65.95

5

文化进礼堂

89.16

73.11

6

大剧院引进各类演出

399.90

399.90

7

国庆、春节广场惠民活动

16.05

合    计

1087.75

1087.75

绍兴市文广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实际支出1087.75万元,各项支出均在“其他文化支出—委托业务费”科目进行核算。项目基本按照预算安排进行合理开支,预算执行率100%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的安排依据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24号)及《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市财预〔20158号)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有效对接。项目资金安排依据充分。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绍兴市文广局2018年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内容和绩效目标:

1、弘扬、传承和发展绍剧的各类演出:主要包括组织绍剧的“弘扬推广演出”、绍剧“送戏下乡”、在绍剧艺术中心举行的“绍剧周末剧场”、 绍剧“基层惠民演出”及其他各类演出。为拓展文化惠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力,绍剧“送戏下乡”、“基层惠民演出”等项目,应重点向边缘山区、贫困地区、农村文化礼堂等倾斜,组织演出队伍多进学校、军营、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多层次为特殊群体服务,其中“基层惠民演出”每年进校园演出不少于15场。

2、在绍兴大剧院内组织和引进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主要包括引进“高端精品剧目”、“国家顶级院团精品剧目”、“境外演出团体剧目”、“国家直属院团剧目”、“省级演出团体剧目”以及“地市级团体剧目”等剧目的演出。

3、在绍兴剧院内组织、引进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主要指“越乡莲歌”演出。

4“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主要是专指以文化大巴车为演出舞台的下基层演出。

5、重大节日的群众文化惠民演出:主要包括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在市区组织的群众文化惠民演出。

6、在“文化礼堂”内的群众文化演出。主要是专指在“文化礼堂”内以歌舞综艺、戏曲、地方曲艺等形式组织的群众文化演出。

7、政府组织的送电影下乡和广场电影放映:主要包括组织“农村电影”和“周末广场电影”放映。

8、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传承基地补助。

(三)预算与公共职能的相关性

2018年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预算1087.75万元,计划用于绍剧惠民2018、大剧院引进各类演出、越乡莲歌、农村电影、文化进礼堂、文化大巴、周末广场电影等项目支出。与绍兴市文广局作为一个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的职能相关。

  (四)事权与财权匹配性

绍兴市文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群众美好精神文化生活追求为中心,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该项目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

(五)财政资金安排整体效应性

绍兴市文广局开展的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以优化资源配置、规划为引导、统筹为核心,加大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融合力度和统筹安排,进行专项资金申请。同时,绍兴市文广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规范和合理使用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该项目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整体效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支出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的抽查、审核,该项目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完整,能全面反映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资金支出的相符性、合规性较高。

(五)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产出指标(指标分值40%

该项目设定的产出指标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数量(分值30%)、观众人数(分值10%)。

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数量:2018年市文广局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服务,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其中:绍剧“惠民演出”26场,五星3A演出4场,绍剧“弘扬推广”演出26场,绍剧“进校园”演出17场,“大戏送农村”演出12场,绍剧“其他演出”28场,绍剧“周末剧场”33场;文化大巴下基层共演出70场,超额完成20场;在绍兴剧院“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组织和引进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49场;绍兴大剧院组织和引进各级各类公益性演出61场,包括“高端精品演出”1场、“国家顶级院团”4场、“境外团体演出剧目”15场、“国家直属院团剧目”5场、“省级院团演出剧目”20场以及“地市级演出团体剧目”16场;群众文化进礼堂演出80场;“周末广场电影”120场次。除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未按计划实施外,其他均完成预期目标。该项指标得分26分。

观众人数:2018年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观众人次达29.5万,比2017年同比有所增长。该项指标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指标分值60%

该项目设定的效益指标包括:弘扬绍兴戏曲文化(分值20%)、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分值20%)、可持续发展(20%)。

弘扬绍兴戏曲文化:绍兴戏曲文化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绍兴这块土地以及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人民大众的喜爱与参与是一个剧种能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坚强后盾。通过组织绍剧的“弘扬推广演出”、“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等文化品牌服务活动,能让绍兴戏曲文化获得更好的滋养,更好的发展。绍剧“进校园演出”活动让学生们感受戏曲的美,发现绍剧的魅力,从而喜欢绍剧、学唱绍剧,传播发扬绍剧艺术。该项指标得分20分。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的开展,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享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期待。该项指标得分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根据观众反馈,公益性文化活动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观众对剧目质量、演员表演、舞台布置等满意度较高。该项指标得分20分。

综上,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基本能按照相关申报资料实施,项目预算执行率高,整体完成质量较好。综合项目实际绩效,根据设定的指标和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

2018年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未按预期目标实施,建议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时能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五、绍兴市文广局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22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4.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6%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市文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书籍运送、演员演出道具运送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项)是反映绍兴艺术学校用于教育方面支出。

1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反映各单位用于对艺术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5.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是反映绍兴艺术学校和浙江绍剧团艺术研究院用于对艺术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是反映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所需的各项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是反映绍兴市艺术研究院用于艺术创作所需的各项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是反映浙江绍剧团艺术研究院用于节目创排及演出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项)是反映绍兴市文化馆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及文化惠民活动各项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反映绍兴市文广局根据政府工作职能,用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是反映图书馆运行所需的各项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是反映绍兴市文广局分配文化专项资金支出及重大活动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绍兴市文广局和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单位)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购买服务、后勤保障等项目支出。

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反映文物保护方面的经费支出。

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反映博物馆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绍兴市文广系统向宣传部申请的用于发展文化产业的专项资金

  2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是反映绍兴市文广系统向宣传部申请的用于发展文化事业的专项资金。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各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年金。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各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发放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社保局核定的工资总额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发放的租金补贴。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反映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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