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物局领导来绍兴 调研交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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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文物局委托,6月20日上午,甘肃省文物局安全督查处副调研员梁建宏率《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课题调研组一行6人,在省文物局文物安全与督查处副处长谭进良陪同下,来绍兴调研交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情况。课题调研组实地走访了鲁迅故里、沈园等文物保护单位,并听取了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戚建刚关于绍兴市近年来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的经验和做法介绍。 戚建刚副局长指出,绍兴市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经费投入,已经在文物安全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效。一是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每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将文物安全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市委市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文物安全事故已提升到与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事故、社会治理和信访事件同等重要的地位。三是各区、县(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摸索出行之有效的文物安全工作方法。例如,嵊州市将文物经费下放到乡镇,调动乡镇的基层力量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形成了“嵊州经验”;诸暨市文物部门与农办部门密切合作,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的部分经费,加强了乡村文物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保障了文物安全。下一步,我市还将出台文物安全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考核办法等内容,为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谭进良副处长指出,绍兴的文物安全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成效显著。他通报了近来省内发生的几起文物安全事故,希望绍兴居安思危,守住文物安全工作的底线,继续做出更大的成绩。 调研组认为浙江省和绍兴的经验和做法,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和文物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表示将在课题成果中予以借鉴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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