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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7-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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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宣传、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本市实际,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加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或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3.综合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等文化艺术事业,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制作管理,策划、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和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工作:指导综合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依法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的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设置、变更;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测、监控和投诉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各类政府奖项评选;指导协调全市性的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全市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公共场所大型电视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和有线电视工程建设。

  6.负责发展繁荣所辖区域的电影事业;指导、监管电影创作、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抓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放开农村电影市场,用高新技术建立农村电影数字放映网,负责全市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工作;对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备案。

  7.负责本辖区内新闻出版活动、印刷业、复制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市内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管理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鉴定著作权侵权行为;负责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审核涉外著作权合同;审核报批、审批和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企业报、图书分销单位、印刷企业设立;负责各类著作权登记工作;管理著作权有关机构;组织协调古籍整理出版。

  8.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文化产业政策;协调和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文化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推广;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协同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负责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0.拟订全市文化广电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广电设施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和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宣传、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主管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有计划、高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12.研究拟订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按规定申报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发展与合作;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的业务活动。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名录

  本次决算公开的单位是指涉及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绍兴图书馆、绍兴市文化馆、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艺术研究院、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共7家单位。所涉及的数据是7家单位的总和。

  二、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等7家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1489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63.54万元,占总收入88.3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51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7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45万元),占总收入77.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74.51万元,占总收入1.1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6.17万元,占总收入0.51%;其他收入1397.28万元,占总收入9.38%。上年结转收入1733.54万元,占总收入11.64%。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等7家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14383.8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837.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5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8.26万元、农林水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89.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69.95万元,项目支出7143.5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0.42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868.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职工教育(款)中专教育(项)事务1363.6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职工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事务3.53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14.33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的培训支出。

  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34.13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的项目支出。

  5.科技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事务48.5万元,主要用于奖励文广系统高级人才、优秀人才。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17.35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文广局、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基本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57.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经常性项目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事务2622.48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图书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事务1566.4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事务807.92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文化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事务112.04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艺术研究院艺术研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事务86.89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的项目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事务2223.13万元,主要用于文广系统专项支出及临时工作需要的项目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事务91.45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宣传文化事业费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188.66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07.7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事务15.5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医疗补助。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社区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387.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事务0.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提租补贴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8.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458.26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1.65万元,跟2014年比增加了1.65万元出国经费。增加原因是2015年绍兴图书馆因工作需要发生出国经费。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7.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90万元增长12.74%。增加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日常公务接待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369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8.24万元。其中,2015年绍兴艺术学校购置50座校车1辆支出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3.91万元增长12.76%,增加原因是因为车辆增加,相应费用也增加了。2015年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是行政单位,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5万元,比上年减少8.4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2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及6个下属单位共有45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当年预算安排2981.47万元,实际支出2423.97万元。其中,绍兴图书馆12个项目和绍兴市文化馆26个项目是合并成一个大项目,项目名称为“文化中心运行经费”,由财政局进行绩效评价。另外7个项目分别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绩效自评。项目取得的主要绩效有:

  1、“文化中心运行经费”:绍兴市文化中心是由绍兴市文化馆和绍兴图书馆两大主体组成,2015年绍兴市文化馆和绍兴图书馆收到项目资金2431.57(财政资金2393.57万元、其他资金38.00万元),实际支出1901.85万元。取得的主要工作绩效有:(1)2015年度绍兴市文化馆开放305天,接待70万人次。百姓剧场举办各类演出101场次,水乡戏台演出70场次;举办各类展览42期、公益培训112期、公益讲座54期。(2)2015年度绍兴图书馆开放313天,接待171万人次。2015年绍兴图书馆外借图书册次205.11万;举办读者活动641场次;举办“越州讲坛”讲座158场;举办绍图公益展览22场。文化中心真正成为了市民文化中心、才艺展示中心和社会文化的指导培训中心,“文化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的绩效是明显的。

  2、绍兴市文广局本级的“绍越剧创作与演出”(绍剧越剧保护资金)100万,主要用于“第十三届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演出99万元、明星版越剧创排1万元。“第十三届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是有15家国内著名越剧团参加展演,上演了《屈原》、《双飞翼》、《孔雀东南飞》、《西厢记》、《盘夫索夫》、《状元未了情》、《碧玉簪》等27场经典越剧大戏。“第十三届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是一项民生工程,为越剧艺术发展和促进“长三角”乃至全国的文化互动做出了重大贡献。通过本次大展演,成功地整合了全国的越剧演出资源,促进了院团之间的相互提高;扩大了戏迷队伍,培育了年轻观众和学生群体。

  3、绍兴市艺术研究院的“张桂铭艺术馆运行经费”11.9万元,主要用于艺术馆展览费用11.9万元。2015年张桂铭艺术馆举办高档次的画展8次。艺术馆画展的举办,对绍兴这座文化古城融合上海等大都市的当代艺术理念和多元文化因子,促进绍兴文化的开放性与创新性、提升我市文化品位上均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

  4、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的“绍剧越剧保护资金“170万元,用于重排传统戏和创作新剧目,合计支出169.96万元。具体是:(1)复排传统剧目《龙凤呈祥》。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对剧本和音乐进行整理改编,重新导演,作品深受观众欢迎;(2)重排《相国志》。为了使经典经久弥新,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在表演节奏、剧情内容和人物性格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提高,使其更加符合当今观众的审美需求。修改版于10月17日在绍剧艺术中心成功首演,并于11月10日在上海天蟾逸夫舞台演出。(3)新创《两袖清风》。《于谦》系列剧《两袖清风》是以明朝名臣于谦廉政为民的故事为题材,生动演绎了于谦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人物形象,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2015年,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把该剧列入创排计划,于12月正式开排,将于2016年1月底与观众见面。

  5、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运行经费”58万,实际支出50.93万元。2015年完成绍兴市中心及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五个县(市)的广播监测前端及主体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开展与省监测中心的互联互通对接和对中心监管平台各系统软件功能测试优化。广电监测工程建设以市广电监测中心为核心,覆盖5个县(市)区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通过对绍兴市本级和上虞、诸暨、嵊州、柯桥、新昌5个区县(市)的数字电视、模拟电视、无线广播等信号的安全监测、质量监测和内容监测,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在全市的优质、安全传输和有效覆盖。同时增加了与省中心机房现有信号监测设备无缝对接的功能,便于信号的集中监管。

  6、绍兴艺术学校“购置校车”55万元,实际支出48.9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万元)。绍兴艺术学校校车的使用既满足了学校师生外出进行专业实践的需求,也为学校每年的招生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写生、高考的组织接送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绍兴艺术学校除了教书育人这一主要功能外,还承担着市委、市政府和我局众多的公益活动和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购置校车后,对学校圆满完成各级、各项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绍兴创建文化大市、文化强市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7、“绍兴艺校培训中心运行经费”安排资金95万元,实际支出80.4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中心日常经费支出和教师的工资福利支出。培训中心充分利用学校优质的师资队伍,服务于社会大众,全年培训人数达到二千多人次,为培养绍兴艺术人才奉献了一份力量。同时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文化惠民活动,在绍兴银泰城广场、绍兴工人文化宫剧场等地组织了多场文艺演出,并为他们进行文艺骨干力量的辅导与培养。

  8、“补助绍兴艺校二期基建缺口资金”60万,用于支付绍兴艺术学校二期工程款余款。经费及时解决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的不足问题,使学校二期基建项目能顺利的进行财务决算,解决了学校办学的后顾之忧。

  以上项目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的要求,基本完成了预期的目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各单位还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快未完工工程类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水平。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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