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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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绍市“十三五”规划办〔2016〕6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 附件:《绍兴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绍兴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31日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实现“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努力建设生态城市、共享品质生活的攻坚时期。根据《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三五”文化规划》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的文化范畴,主要指政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学艺术事业,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等社会文化事业,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领域的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网络文化和数字文化服务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业、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等门类,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遗产保护,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等领域。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十二五”期间,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市文化工作紧紧围绕文化强市建设目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上了新的台阶,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拥有全国文化先进县4个(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柯桥区和诸暨市评为首批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市有7家公共图书馆,其中有国家一级馆6家;有7家公共文化馆,其中国家一级馆5家,二级馆2家。全市有专业院团6家,规模和档次列全省第一。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重大文化设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日益明显。市文化中心建成,市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列全省同类城市第二;市文化馆新馆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列全省同类城市第一。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其中全市镇、村级文化中心(室)覆盖率达到100%,95%以上行政村(社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中心。全市基本实现了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村村通,总入户率达97%;所有行政村建成广播室。 2.重大文化活动办出影响。2012年,成功举办了中国第21届金鸡百花电影节,被中影协赞誉为“标杆、示范”的一届电影节。2013年,成功举办了中国书法兰亭奖颁奖活动。2015年,承办了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绍兴现场竞演活动,群众反响热烈,活动影响深远。还成功承办了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中国越剧艺术节、上海世博会论坛庆典晚会等国家级重大文化活动以及公祭大禹陵典礼、“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等地方特色文化活动。 3.文艺精品创作成效显著。越剧《钗头凤》、越剧《屈原》、绍剧小戏《奈何桥》、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巡演)等4个剧(节)目首次入选国家舞台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绍兴莲花落《老板密室》获得第10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越剧《屈原》入选中国文联、中国剧协首批“中国历代文化名人戏剧创作工程”。绍剧现代戏《生命的飞翔》荣获“第五届中国戏剧节·曹禺剧本奖”提名奖、浙江省第11届“五个一工程”奖。越剧《马寅初》入选浙江省第12届“五个一工程”奖。绍剧老艺术家六龄童(章宗义)荣获“中国戏剧奖·终身成就奖”,系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艺术家。“十二五”期间,吴凤花等3位演员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市累计拥有“梅花”7人8朵,名列全国地市级城市前列。“十二五”期间,我市戏曲演员还荣获2个全国曲艺“牡丹奖”、9个上海戏剧“白玉兰”奖、2个浙江省戏剧“金桂奖”。 4.文化惠民活动扎实推进。扎实开展文化“三送”下乡活动,每年完成演出下乡1300场,电影下乡2.6万场,图书下乡13万册。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场所免费开放不断深化。实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新运行模式,推出了“绍剧百场下基层”、“绍剧周末剧场”、“广场周末电影”、“文化大巴”、“图书大巴”、“文化走亲”等一批文化惠民活动。全市七家公共图书馆实现“一卡通”服务和数字资源共享。成功打造“电视图书馆”绍兴模式。 5.“非遗”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项,列全省第三;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2项;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3项。全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4名,省级传承人86名。建成开放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柯桥区非遗馆等一批非遗综合性展示场所。创建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等各类基地33家。重点打造“水乡社戏”和“绍兴师爷讲故事”两大非遗品牌。大运河和会稽山古香榧群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粮农组织命名为世界文化、农业遗产。 6.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市本级建立了5000万元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各区(县、市)相应建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14年全市实现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增加值177.9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由2011年的3.4%提高到2014年的4.17%。共有各类文化产业单位19200家,其中规模以上的441家。培育发展了一批优势文化产业门类。金德隆文化创意园、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诸暨珍珠文化创意园区、嵊州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正在形成。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文化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文化建设自觉意识和工作力度不够。有些地区和部门对文化发展不够重视,不同程度地存在经济与文化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文化建设在人力、财力、政策等方面的支撑和扶持有待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没有充分转化成人文素质优势和经济产业优势。根据2014年浙江省文化发展指数评价报告,绍兴市2014年文化发展指数位列全省第七。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不少村级文化设施比较滞后。 2.文化生产和服务能力不够。反映我市改革发展成就,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不多。文艺演出、文化辅导、图书、电影等文化服务不够均衡,一些“三下乡”活动不够贴近群众,供需对接不够有效。 3.文化产业基础薄弱。2014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文化产业总量偏低,规模偏小,产业集聚程度低,缺乏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集聚区,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缓慢,消费市场不够活跃,文化艺术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内容文化产业占比较小。 4.文化人才与文化快速发展还不适应,拔尖艺术人才匮乏,经营管理人才紧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绍兴文化发展的机遇 绍兴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素有水乡、桥乡、酒乡和书法之乡、戏曲之乡、名士之乡的美称。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绍兴大城市建设和“两重”战略实施为全市文化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2014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形成了三区两市一县的行政格局,中心城市范围扩展至柯桥区、上虞区,面积扩大到2965平方千米,居全省第二位,户籍人口增加到216万人。区划调整的顺利完成,有利于统筹各类资源,实现文化资源、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的优化配置,互补互利,融合发展。同时,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部署,这对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发展旅游产业、提升城市品位都有重要意义。抓住以重建水城倒逼重构产业的时机,把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步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住以重构产业促进重建水城的时机,用足“水”优势,做好“水”文章,加快建设以文化为灵魂的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文化和生态旅游城市。 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文化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文化与城市、产业、产品、旅游的深度融合,不断推出文化创新成果,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工作绩效,推动文化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坚持协调理念。强化统筹协调,打破条块壁垒,努力实现公共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强化分类指导,实施差别化目标管理,确保底线目标,发达地区量力先行。强化城乡均衡发展,坚持底线公平、机会均等,缩小文化服务在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距。 坚持绿色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在价值引领、社会凝聚和宏观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倡导节俭办文化,优化资源效益。 坚持开放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引入市场机制,激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文化建设,推动实现基本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地区间文化交流与合作,汲取先进理念和经验,促进文化多元发展。 坚持共享理念。强化供需对接,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品质,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完善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提高文化服务效率,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总体目标 在全市大力实施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特色文化繁荣区、文化产业发展增长区、文化遗产保护模范区、文化传播创新区、优秀文化人才集聚区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涌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先进文化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文化发展指数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附表1:总体目标(建成六区三体系)
(三)主要任务 1.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到2020年,努力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文化设施规范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均等化的基本文化建设新格局,基层群众文化权益基本得到保障,文化设施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美术馆等重大文化休闲设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区域均等、人群均等。 中心城市重点实施“文化设施提升计划”,以市有五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和美术馆)为目标,在按照专业化运作思路、有效整合文化资源、进一步提升绍兴市文化中心服务效能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绍兴市国有美术馆、绍兴市非遗馆,建筑面积均不小于10000平方米。 各区、县(市)重点实施“文化设施完善提升计划”,以县有四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或展示场所)为目标,建成并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览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博物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有条件的县建设美术馆。推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立以市馆为中心馆,以区、县(市)馆为总馆,乡镇(街道)为分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实现全覆盖。市区及县市城区新建自助图书室不少于20家。鼓励有条件、有积极性的村(社区)开展图书馆支馆建设。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实施“文化设施达标计划”,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重点的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文化站,服务人口在5万人(含)以上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人口不足5万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600平方米。全市省级中心乡镇及人口10万以上的乡镇全部建成图书分馆(约30-40家),鼓励其他乡镇积极建设图书分馆,全市50%的乡镇建成文化馆分馆。社区建有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中心,建成农村文化礼堂800家。 附表2: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附表3: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2)促进惠民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到2020年,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98%以上,提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网络,重点启动全市云图书馆的建设,整合图书馆软硬件资源,提供图书馆云服务,统一全市图书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图书馆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和市民卡一卡通借通还。加快推进农村公益电影2131工程网络,按需调整放映场次结构。加快推进农村图书小连锁网络建设,形成贯通城乡的出版物发行流通网络。提升流动文化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完善“文化大巴”、“流动图书站”等“流动文化加油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利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加强各级图书馆阅读体验区、数字体验区建设,建立综合性多终端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项目建设。加强文化志愿者和文化指导员建设,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每年实现演出下乡1300场,电影下乡2.6万场,图书下乡13万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附表4:文化惠民服务网络
(3)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项目、活动的评价标准和区域公共文化发展指标体系,确保足额财政经费投入,完善提升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依托智慧城市—智慧文体建设,打造集“信息发布、社会参与、需求表达、评价反馈、政策保障、管理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公共文化网络综合服务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菜单式预约,增加点单式精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益。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发展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建立完善多渠道的信息发布机制,扩大各类文化服务公众知晓率。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理事会制度,激发文化事业单位的动力和活力。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对公共文化的服务内容、方式、绩效进行测评,提高公共财政使用绩效。 附表5: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4)办好重大文化活动。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加强联动,提升重大文化活动的社会参与程度和影响力。重点举办公祭大禹陵、兰亭书法节、黄酒节、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以及中国民间越剧节、中国珍珠文化节等特色文化节会活动。重点举办全市春节、国庆期间群众文化活动以及传统节日的文化活动,提升重大活动的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附表6:重大文化活动平台
2.建设特色文化繁荣区 (1)繁荣发展戏曲艺术。在继续做好绍兴“戏曲之乡”五大剧种和五大曲种保护和发展的同时,重点制定实施绍剧、越剧、新昌调腔及绍兴莲花落的振兴工程,通过加强创作规划、实施精品战略,培育艺术新人,重振绍兴戏曲艺术。重点加强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绍兴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嵊州市越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新昌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等专业院团建设,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作生产活力,打造成特色鲜明,有全国影响的专业艺术院团。出台《关于支持绍兴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振兴发展绍剧的若干意见》,推进绍兴地方戏曲传承繁荣发展。重振绍兴戏曲艺术,力争到2020年,打造10台左右的舞台艺术佳作,其中力争1台剧目入围国家级重大艺术评比活动或国家级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并力争获奖,有2至3名优秀文化艺术人才获得戏剧“文华奖”、“梅花奖”、“牡丹奖”、“兰亭奖”等国家级奖项。继续做强做大江浙沪闽经典越剧大展演,并提升为全国性越剧大展演品牌,打造中国越剧金色殿堂。深入开展戏曲艺术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附表7:戏曲艺术繁荣
(2)繁荣发展书画艺术。建设一批美术设施,2020年前,重点建设市立美术馆,力争普及县级美术馆。继续办好张桂铭艺术馆、何水法美术馆,建成开放一批绍兴籍书画家美术馆,争取有更多的名人艺术馆建成开放,重振绍兴书画的影响力。进一步壮大书画创作群体,以书法及大写意中国画为重点,力争获得更多国家级书法美术类金奖,进一步提升书法创作群体的“绍兴现象”。培育一批活动和市场品牌,继续打响兰亭中国书法节品牌,重点研究、培育青藤画派品牌。整合低端书画市场,打造高端的绍兴书画拍卖市场或网络交易平台。利用闲置厂区、旧工业厂区等场所进行改造,建设集美术、书法、摄影等视觉艺术为一体,实现创意、创作和销售一体化的综合艺术园区。 附表8:书画艺术繁荣
(3)繁荣发展工艺美术。重点实施越窑青瓷、越王剑、会稽铜镜“古越三绝”的保护和利用。深入研究、挖掘、整理越窑青瓷、越王剑、会稽铜镜的古法铸造技艺,开发以“秘色瓷”为代表的越窑青瓷、以画像镜、神兽镜、龙虎镜为代表的会稽铜镜、以越王勾践剑为代表性的青铜剑等“古越三绝”的艺术特征和铸造工艺。仿制和创作系列化精品,对“古越三绝”代表性作品,进行规模性仿制,形成原料配比、铸造方法和工艺特色与文物高度接近的“古越三绝”高仿系列工艺精品。根据当代工艺发展和审美要求,创作青瓷、青铜剑和青铜镜的现代作品。以点带面,推动“古越三绝”产业发展。同时推进工艺美术块状区建设,重点扶持绍兴市区、柯桥区的金银饰品、青铜、王星记扇,诸暨的珍珠,上虞的青瓷,嵊州的木根雕,新昌的剪纸等传统工艺,增强集聚效应。建设工艺美术特色街区。 附表9:工艺美术繁荣
3.文化遗产保护模范区 (1)加强水文化保护利用。在浙东古运河绍兴段主体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绍兴水乡社戏的保护,常年组织开展传统戏剧、曲艺展演工作,打响水乡社戏品牌。加强绍兴古戏台保护工作,修复、新建一批与水城旅游密切相关的戏台,凸显水乡风情。全面落实古石桥群保护工作,建设完善绍兴运河文化馆的同时,建设绍兴桥博物馆,全面展现绍兴桥文化;举办全国性古石桥研究会议,加强对绍兴古石桥的宣传推介。做好文化遗产的“三进”工作,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开发建设鉴湖一湖两岸文化旅游带,以“水”为中心,以乌篷船为载体,在原有水资源景观中,添加独特的绍兴地方民俗和文化元素,大力打造让游客可以“坐乌篷,观石桥、品黄酒、听社戏、游绍兴”的特色文化旅游业态,提升文化旅游品位。 (2)加强名人文化挖掘保护。在继续做好鲁迅、蔡元培、秋瑾等文化名人研究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王羲之、王阳明、徐渭、陆游等绍兴历史文化名人的研究弘扬工作。加大投入,保护开发王羲之、王阳明、徐渭、陆游的故居、墓地及其他遗存。加强对王羲之、王阳明、徐渭、陆游文化精神、艺术影响的传承与研究,制定全面系统的研究规划,从名人事迹、名人作品向人文内涵深入。开办名人文化大讲堂,搭建名人文化传承平台,提升名人文化影响力。充分利用影视剧、动漫、演艺等手段,大力宣传弘扬名人文化,发挥名人文化对城市形象与文化产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力。 (3)大力发展文博事业。推动博物馆建设,形成以市、县综合博物馆为龙头、专题博物馆为特色、民办博物馆为基础的博物馆网络体系。实现综合性博物馆市、县(市)全覆盖。重点建设治水、青瓷、越剧、越王剑、会稽铜镜、木根雕、铜雕等专题博物馆,并打造成品牌。60%国家级非遗项目均建成专题馆。鼓励引导和支持各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及个人兴办各类行业博物馆、专题博物馆和艺术馆,对社会免费开放,提升社会文物规范化管理和展览展示水平。 (4)大力培育特色文化村镇。制定实施特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和保护政策,因地制宜地实施多样化的发展路径,促进古镇、古村落可持续发展。加大古镇、古村落环境整治力度,注重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与人文内涵相吻合。充分挖掘古镇、古村落历史人文价值、旅游价值和建筑价值等,按照完整保护、适度改造、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要求,与特色小镇建设有机结合,发展旅游、文化等产业,形成古镇、古村落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 附表10:文化遗产保护
4.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增长区 (1)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按照“一个中心、二大组群、三条轴线”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产业发展与推进大城市建设、现代水城建设相结合,与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产业等布局相协调的原则,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20亿元以上,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以上,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2)优先发展文化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和优先发展“五大行业”:即围绕推进“全城游”和“全市游”,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古城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实现旅游总收入和游客总人数年增长率高于全省增长率和高于我市GDP增长率。大力发展动漫影视传媒,从构建动漫影视全产业链出发,以自主IP为核心,注重绍兴本土元素在动漫影视作品中的呈现,增加企业数量,壮大企业规模,重视开发动漫影视衍生品,打造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动漫影视原创基地。大力拓展电影市场,做大做强绍兴文化发展集团,在现有5家影院的基础上,通过布局、收购、兼并等方式,组建绍兴第一条本土电影院线,影院数量突破20家。大力推动传媒产业发展,提升传媒企业竞争力。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业,把创意设计作为传统产业升级和做大做强历史经典产业的关键环节来抓,建设1家在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基地、10家省级特色产业设计基地或工业设计中心、100家市级示范设计机构或工作室。大力发展文化产品交易和演艺业,组建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推广越剧艺术。越剧推广活动实行旅游产业联动的办法,在全国各地、“一带一路”地带,每年演出100场以上,既推广越剧等绍兴传统文化,又宣传推广绍兴旅游、绍兴特产,争取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进入资本市场。围绕文化特色优势,发展文化艺术服务、文博会展业,推介绍兴文化产品,实现文化产品的价值增值。大力提升文化产品制造业,立足现有文化产品制造基础,以工艺美术为重点,整合配置行业资源,推动企业提档升级,从供给侧入手,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加快非遗生产性保护与发展,培育特色龙头企业,到2020年,年销售亿元以上文化产品制造企业达50家。 (3)优先扶持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积极扶持和培育一批能带动行业发展的骨干龙头企业。建立绍兴市重点文化企业培育扶持体系,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重点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品牌影响的文化企业30家以上,发展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新兴文化企业70家以上,培育上市文化企业3家以上。 (4)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重点项目。要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实施新闻出版、影视动漫、文化创意、数字内容、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及文化产品制造等文化产业项目,实施100个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完成千亿投资,“十三五”时期累计完成文化产业投资额达到1000亿元左右。市区推进鉴湖文化旅游休闲园、东浦黄酒小镇、兰亭书法小镇、上虞e游小镇等特色小镇及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为绍兴文化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找到突破口和增长点。 (5)优先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积极规划和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明显、辐射能力强、管理规范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努力形成有较大产出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总产值超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区)20个以上,其中总产值超10亿元的5个以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集聚区)1个以上,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区)3个以上。通过集聚区的建设,努力形成几个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特色优势、有规模和竞争实力的文化产业主导行业、重点企业和文化产业品牌。 (6)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快构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鼓励各种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立文化产权评估机构,积极探索新型文化产权评估、交易方式,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文化资本市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路径方法。大力推进建设一批创意设计、演艺娱乐、书画古玩、金银首饰、民间工艺、戏曲服装道具等区域性文化产品市场,推动发展块状经济特色产品和文化产品网上交易市场。推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市培育上网服务场所800家,营业收入达到1.6亿元。大力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到2020年,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达到300家,年演出40000场以上,演出收入1.8亿元。积极推广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稳定、安全。 (7)加强文化产业基础研究。 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快文化产业建设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和管理,推进文化行业协会建设,形成文化产业发展合力。 附表11:文化产业增长(至2020年)
5.建设文化传播创新区 (1)提升现代传播创新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媒体。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创新,提升舆论引导和支持能力。推进新闻宣传手段创新,加快广播电视全媒体发展,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扩大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到2020年,全市实现地面数字电视覆盖,节目高标清同播,推动广播电视应用互联网+,基本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制作广播和电视节目分别达到4.6万小时和2万小时,广播电视各有1-3档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栏目节目。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完善和健全全市应急广播体系,提升覆盖城乡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保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数字电影2131工程。大力推动印刷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引导鼓励、支持印刷企业向绿色印刷、数字印刷和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印刷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繁荣出版物市场,鼓励新华书店系统、民营书店开设农村小连锁书店,发展便民书店,大力促进现代流通业务和新型分销方式的发展。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电子、数字、微信等新兴媒体的融合,鼓励发展企业报,加强行业服务。加强版权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版权公共服务工作,提升产品版权登记的质量和数量。成立一家出版社。巩固政府机关、党群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农家书屋与图书分馆的有机融合,提升档次和使用效益。 (2)创建数字文化传播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的文化服务方式,建成覆盖全市数字图书馆、电视图书馆、数字美术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电视等智慧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基于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的综合性多终端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构建内容丰富、技术先进、覆盖城乡、传播快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科技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免费提供无线WIFI上网服务,具备文化资讯查询、文化资源共享、文化需求反馈等服务功能。支持广播电视全媒体业务发展,不断开发广播影视业务新业态,实现城乡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地面数字电视基本覆盖县以上城市(含县)以及中心镇,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扶持中心镇多厅数字影院建设。 (3)创新文化“走出去”路径。充分发挥绍兴文化资源优势,积极支持文化各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和引导具有绍兴特色和优势的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走出去”。通过举办“绍兴文化周(节)”、“大师对话”等综合性、有影响的重大文化活动。继续构建完善专业剧院战略联盟,进一步打响经典越剧全国巡演品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大戏剧、书画、民间工艺、民俗风情、文化旅游等特色文化对外推介交流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文化展会,更好地参与文化竞争,扩大绍兴文化影响力。 (4)加强文化传播监管。加强对文化传播的有效管理,把握正确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监测体系,提升广播电视监管能力。加强网络监管,扶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充分发挥互联网文化传播作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服务的供给能力,推动优秀文化的网络传播。 附表12:文化传播创新
6.建设优秀文化人才集聚区 (1)培养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坚持“人才兴文”观念,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构建“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人才服务体系,形成结构合理、梯次清晰、门类齐全、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市高级文化人才占文化专业人才总量的30%,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达到80%,45周岁以下年轻人才占60%以上。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针对文化行业急需紧缺人才情况,全市每年引进5名优秀的文化艺术、文化管理、文化经营等高层次紧缺文化专业人才,其中市本级每年引进1-2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市每年输送20名左右专业文化人才到文化艺术类高校短期进修。打造人才培养提升平台,把绍兴艺术学校办成培养输送绍兴本土文艺人才的重要基地。制定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合作,落实社会培训机构,实施“名品名家”培育工程,推出更多具有绍兴韵味、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争取2-3人获得戏剧“文华奖”、“梅花奖”、曲艺“牡丹奖”等国家级奖项。 (2)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制订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配足配强区、县(市)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工作人员力量,确保职岗统一。开展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发展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和优秀民间文艺人才,扶持培育各级各类社会群众性特色文化队伍,挖掘民间文化人才1000名。每年培训基层文化骨干1000名。加强文化志愿者和文化指导员建设,招募文化指导员志愿者3000名,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指导员全覆盖。 (3)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柔性使用、宣传推介、交流提升机制,切实加强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新兴文化组织、民营文化机构和体制外文化人才服务管理工作,实施首席专家、文化名家工作室制度。设立政府文化荣誉制度,出台高层次文化人才政策,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和人才奖励力度,设立绍兴市文化创新奖,鼓励和引导优秀原创作品的生产,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宣传、推广优秀人才及其成果,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附表13:优秀文化人才集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五位一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把文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夯实干部队伍,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完善责任机制,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实施的分级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打造合作平台,汇聚各类社会主体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建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密切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做足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二)强化财政保障 扩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规模,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力相匹配、与文化强市建设需求相对应的文化投入机制。建立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依据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支持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文化服务的范围,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经费保障体系。 (三)加大政策扶持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扎实推进《关于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标准,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制订出台《关于支持绍兴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振兴发展绍剧的若干意见》,推进绍兴地方戏曲传承繁荣发展。设立政府文化荣誉制度,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和人才奖励力度,设立绍兴市文化创新奖,鼓励和引导优秀原创作品的生产。完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举办各类文化服务机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优惠政策。健全我市文化产业促进政策,用好用足国家、省关于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强化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加强文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完善艺术创作评价机制,发挥优秀艺术作品和优秀艺术人才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完善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宽购买范围,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五)强化考评考核 构建科学的考评制度。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文化建设考核指标,并将其列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制定各区、县(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分年度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每年底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力争提前全面达到省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加强考评结果的有效传递与反馈,推动文化行政部门及时改进公共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及时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单位考评结果与个人绩效紧密挂钩,进一步强化组织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的工作效率。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六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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