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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广局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2-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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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繁荣文化文艺意见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化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大力繁荣文艺创作,积极培育文化产业,更好地守护民族文化,弘扬中国精神,为实现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一、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按照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建立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督查考核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情况和工作绩效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制订考核细则,实行通报和年度考核。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抓好市文化中心的正常运行,创新两馆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区、县(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开展乡镇(街道)文化提升达标工程,实现6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全市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探索农家书屋与图书分馆、支馆建设的有机融合,提高农家书屋图书的利用率。加快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做好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后续补点工作,新增4个镇级发射台建设。

  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资源辐射作用,探索以市馆为中心馆,区、县(市)馆为总馆,乡镇(街道)为分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启动市直开发区乡镇(街道)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建设。中心城区建1-2家自助图书室。加强对各区、县(市)的指导,重点督促越城区文化馆建设。

  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坚持重心下移,把各种文艺惠民措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实效为标准,创新形式,提升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文化“三送”下乡活动,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全年完成送书13万册、电影2.6万场、演出1300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年举办公益培训或讲座,市级不少于30次;区、县(市)级不少于12次;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少于4次。推进“广电低保”工程,提高对困难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能力。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完善“建管用”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率。继续打造“绍剧周末剧场”、“越乡莲歌大舞台”、“水乡戏台”、“周末广场电影”、“越州讲坛”、绍兴大剧院“文化卡”、“文化大巴”、“图书大巴”、“文化走亲”、“好书天天荐”等十大文化惠民服务品牌。重点拓展和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多元文化需求。加大低价票(不高于50元)惠民产品供给力度,“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等重大文化活动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公益性惠民演出场次。国有剧院的公益性演出场次每年不少于12场。

  深入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较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各区、县(市)不少于10次,各乡镇(街道)不少于5次,各行政村(社区)不少于1次。加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品牌建设,使群文活动常态化、系列化、规模化、品牌化。重点组织开展重大节日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走亲”专场展示等。举办“美丽水乡,放飞梦想”绍兴市民才艺秀、绍兴市第六届器乐(民乐)比赛、绍兴市第七届排舞比赛、绍兴市第十届乡镇文艺汇演、绍兴市大学生电影节等一系列全市性文化活动。

  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网上社会化运作,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集“信息发布、社会参与、需求表达、评价反馈、政策保障、管理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预约、点单式精准服务。利用现代科技,完善全市公共文化信息发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推进“电视图书馆绍兴模式”文化部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确保通过文化部验收。积极发挥图书馆信息资源优势,做好对党委政府、企业的服务工作,拓宽发展空间,有针对性地办好《信息与参考》刊物,研究信息APP等拓展形式。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实现免费WIFI上网服务全覆盖。

  提升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宽政府购买文化服务范围,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调动民间文艺骨干、团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服务。重视基层群众文化需求表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点单配送”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

  二、推进文艺繁荣和精品创作

  积极创排优秀原创节目。强化文艺创作和精品意识,制订出台《绍兴市舞台艺术创作规划(2016-2020)》,建立有效的文艺创作机制,鼓励、引导、扶持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深入第一线采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多创作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文艺作品。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力争推出一批优秀原创剧目,重点抓好绍剧《两袖清风》、越剧《鉴水吟》、越剧《袁雪芬》、越剧《孟尝传--合浦还珠记》、越剧《人间真情》、越剧《风雨故园》、《钗头凤》等剧目的创排。浙江绍剧团重点启动绍剧《绍兴师爷》的创作。加强群众文艺创作,鼓励引导扶持文艺创作接地气、聚人气、扬正气,尤其要重视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小戏、莲花落等创作生产。

  加强全市专业院团建设。抓住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的重大机遇,以省文化厅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为指导,制订实施符合绍兴地方戏曲和专业院团繁荣发展实际的《扶持意见》,深化专业院团内部改革,争取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院团性质、人员编制、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让院团有更多的经费、时间和精力推动优秀剧目的创作演出。

  推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加强优秀传统剧目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复排《相国志》等一批经典保留剧目。加强嵊州越剧传承示范区建设,拓展中国越剧博物馆和嵊州市越剧艺术中心陈列,形成历史遗存保护、剧种活态传承、越剧文化展示、文化旅游融合一体化的保护模式。继续举办中国(嵊州)民间越剧节,打造全国性民间越剧展示平台。加强全市专业院团建设和对外交流,市内院团赴外演出120场以上。做好浙江绍剧院赴香港交流演出,以及相关专业院团赴国外及港澳台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进一步扩大绍兴地方戏曲的影响力。继续开展越剧、绍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加大面向大中小学校师生和城乡群众的戏曲惠民演出,夯实戏曲群众基础。

  三、推进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绍兴市、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设有独立建制的非遗展览展示场所。做好第五批省级非遗名录申报和新一批市级非遗传承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深化完善非遗体系建设及“三位一体”保护传承模式。强化对传承人、传承基地的责任落实、绩效考核。加强传统戏剧保护工作。

  加强非遗传承弘扬。组织好全市“文化遗产日”活动,继续打造绍兴师爷讲故事、水乡社戏等非遗品牌。以传统戏剧、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为重点,开展各类体验、教学、传习等活动,推动活态传承。组织非遗惠民活动,送非遗演出、讲座、培训进社区、学校、农村文化礼堂。

  加强非遗宣传工作。推动县(市、区)一级综合性非遗展示场所建设,对绍兴市非遗馆设施、展品进行提档升级,充分发挥非遗馆展示功能。办好《绍兴非遗》等非遗杂志,办好非遗网站,办好各类非遗讲堂。

  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做好文化产业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在市有关部门牵头协调下,共同做好“八大产业”推进工作。依托绍兴图书馆的信息平台,为绍兴“八大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发挥图书馆的智库、参谋作用。加强项目的动态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抓项目、促发展的推进机制,以重点项目引领和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培育一批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和骨干力量,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推动和指导文化演艺业发展、绍兴戏曲和非遗活态展示项目开发、动漫创意游戏产业,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指导企业利用好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和载体,组织文化企业参加第11届中国(义乌)文交会等各类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指导直属企业以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提高文化的产业附加值,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组建中国(绍兴)越剧演艺推广有限公司,以传承发展中国越剧为主题,推动越剧艺术的传承和演艺产业发展,争取票务销售突破1000万元。构建中国越剧推广网站,打造中国越剧传承和推广的服务平台。继续办好“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拓展举办空间,提高国内影响力。拓展国内境外的越剧演出市场,安排市内剧团赴省外城市巡演,加强与媒体结合、与旅游融合,全方位推广越剧和绍兴旅游,两轮联动,带动绍兴文化与旅游的合作互动。

  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重点打造制造业新优势,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支持消费类产业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

  积极拓展电影院线经营。做好鲁迅电影城4楼艾米电影街的开业运营,引入电影经营新模式。继续考察周边电影市场,选择城市主商圈内商业业态圈、人流集中的综合性商业物业,拓展多厅影城。文化发展集团年营业收入实现6000万以上。

  五、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完善文化市场审批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下放层级、缩短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文化市场审批服务,优化改进服务方式,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深化推进“阳光执法”工程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新的网吧放开管理政策,继续在全市进行面上转型升级的推广。继续加大对民营剧团的扶持力度,做大做精我市的民营剧团,鼓励民营剧团参加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强文化市场的动态监管。加强和发挥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作用,加强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各类重大节庆日、重要时段的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创新管理思路和方法手段,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约谈告诫制度。深化“110”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12318”举报电话24小时响应,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全市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特别是重要时段、特别保障期的安全播出。加强广播电视频段无线频率管理,及时取缔非法广播电视播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强化版权保护示范效应,继续推进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日常督查,推进国有企业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指导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剑网行动”等专项行动。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和评价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促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重点探索形成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围绕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建。

  加强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干部工作相关制度和机制。按照党管人才要求,重点抓好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建设规划,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力度,培养新生代文艺创作人才。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加强县(区、市)、乡镇、村文化骨干人员培训,扶持壮大民间文艺创作力量。抓好绍兴艺校和绍剧传习班的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派紧缺专业人才赴高等院校深造。贯彻落实市委人才政策,引进(招聘)文化人才15名,引进重点项目专家2名。加强人才发展平台建设,通过“绍兴师爷”、越剧推广巡演、“水乡才艺秀”等活动发掘一批文化人才。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探索和健全与本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监督机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纪党规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正作风、强服务为重点,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提升作风效能建设水平。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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