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集“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方案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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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专班): 为全面宣传和展现新时代我省广大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正确鲜明的价值导向,大力倡导学习最美、崇尚最美、争当最美的风尚,决定面向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征集“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方案。 二、征集对象 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工作者为征集主体,也欢迎行业外作者来稿应征。 三、征集时间及进程 (一)征稿启动:2020年8月28日; (二)截稿期限:2020年9月21日24:00; (三)作品评审:2020年9月22日-9月29日。 四、投稿及联系方式 请设计者将作品发送至官方邮箱:zmzjwlrzj@163.com 。联系人:浙江美术馆综合信息部 洪子又,联系电话:0571- 87162393,87159692。 五、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 1.需高度概括“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意义,准确反映浙江文化和旅游工作者优秀品质和良好形象,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要求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说明文字不超300字。 (二)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 1.能准确反映“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特色,充分展示浙江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形象和特征。 2.设计要切中主旨、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标识将统一应用于“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设计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G和PSD(CDR、AI),JPG格式图案不低于3008×1998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不超300字。 六、注意事项 (一)作品设计者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 (二)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若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设计者本人承担; (三)设计者不得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四)如设计作品系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只允许报名上传一件作品,征集结果以作品为单位; (五)所有作品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最终采用作品允许主办方作适当修改,知识产权归评选活动主办方所有,便于注册;设计者需将作品授权于主办方应用于各类平面、网络等领域非营利性宣传类别; (七)设计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八)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领导小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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