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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6-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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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权限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领域内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领域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7.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或协同相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等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指导、交流和监督管理,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推进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9.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0.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负责城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博等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2.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出版、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城市文化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进新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发展和运用,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拓展主流声音传播途径,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文广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1家,局属绍兴市文化馆、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绍兴图书馆、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艺术研究院、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兴鲁迅纪念馆、绍兴博物馆、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绍兴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绍兴市文旅事业服务中心预算12家。

二、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广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8061.42万元。

(二)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3806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55.7万元,占65.0%;政府性基金收入6615万元,占17.4%;专户资金342.05万元,占0.9%;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5594.35万元,占14.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2.51万元,占1.4%;其他收入211.81万元,占0.6%。
  (三)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支出预算38061.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709.58万元、科学技术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0.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00.53万元,占21.6%;日常公用支出1458.42万元,占3.8%;项目支出28402.47万元,占74.6%。

(四)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37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5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61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35.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4.44万元。

(五)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55.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23.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要求,压减部门预算资金,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1435.16万元,占5.9%;科学技术支出(类)8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5.3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1.59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461.21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954.44万元,占3.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1395.06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教育方面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4.08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方面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6.02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和浙江绍剧团艺术研究院对艺术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8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补贴。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96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73.8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广旅游局本级根据政府工作职能,用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309.3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图书馆运行所需的各项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1355.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节目创排及演出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813.75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文化馆开展业务活动及文化惠民活动各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44.86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艺术研究院艺术创作所需的各项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51.38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及市旅游质监所执法管理所需的各项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44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5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监管服务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550.17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广旅游局负责的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和局所分配文化专项资金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434.69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等方面专项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3111.3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博物馆、鲁迅纪念馆在职人员、日常公用、项目经费等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5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广旅游系统向宣传部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宣传发展文化事业。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3.0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5.0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年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0.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通讯补贴及提租补贴。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1.34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27万元,主要用于除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6615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博物馆库房提升等。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7.76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5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36.17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3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5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61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29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绍兴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2019年调减的预算资金排入2020年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61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6615万元,主要用于绍兴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绍兴名人博物馆建设、博物馆库房提升等。

(八)关于市文广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文广旅游局未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1%。主要用于接待文化活动演职人员、各类专家、部门工作交流;接待外地文博单位来绍交流探讨文物保护工作经验、做法;接待外地考察团来绍交流探讨学习旅游工作经验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接待经费、优化收支结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绍兴市文广旅游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绍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8.5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文广旅游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4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52.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60.9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文广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文广旅游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涉及127个项目,当年资金安排2990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25.5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预算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预算等收入)。

6.动用历年结转结余: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历年结转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教育附加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旅游行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的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用于城市建设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职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全文下载:部门预算批复(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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