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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绍兴市本级2016年至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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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绍兴市本级2016年至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绍市审调报【2019】27号调查报告。审计结果显示市本级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既有公用服务项目向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转变。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承接主体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市文广旅游局2016年和2018年向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购买“弘扬绍剧演出”项目,依据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绍市文[2015]49号)、《关于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绍市文[2017]54号)文件要求通过单一来源性招投标进行购买。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绍剧”的传承基地,作为绍兴地区唯一一所绍剧专业院团,一直来肩负着弘扬推广演出、基层惠民演出、送戏下乡等各类绍剧演出任务。绍剧周末剧场是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推广弘扬绍剧的重要阵地,通过这几年的操作,已成为该院的文化惠民品牌,成为受市民群众欢迎的观看绍剧的固定场所。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我局针对该情况对2020年的该类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与市财政进行对接,以明确该项目的调整归口,以确保“弘扬绍剧演出”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原有文件停止执行。

(二)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绍兴全域旅游信息化”项目“履约和验收评价未到位”的问题。我局在督促项目执行方“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彻底完成双方约定项目部分内容整改的同时,召集项目监理单位、业内专家、业主单位领导等召开项目整改结果评审会,对整改内容进行演示和评估。整改结果评审通过后按先前约定返还执行单位相关项目保证金。

针对“未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问题我局自2019年起,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管理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绩效管理重视度不高”的问题

我局将严格按照《绍兴市财政局支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重视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绩效评价监督力度,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规范采购程序和合同执行

健全购买机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按规定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

明确绩效评价对象,量化绩效评价指标,落实绩效评价人员责任。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绩效评价监督力度,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的认识

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管理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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