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13Q/2020-036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04 |
主题分类: | 文化、卫生、体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文广旅〔2020〕86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66—2020—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
||||||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文广旅游局相关处室,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执法队: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0号)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绍兴市文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绍市文市〔2012〕1号)、《绍兴市文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绍市文法〔2017〕9号)两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以上两个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2月4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