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6家旅游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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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绍兴市景评委委派的评定小组现场验收,耕读古镇景区、春风十里小镇、沉香湖景区、江南民族村·外婆坑景区、天姥阆苑景区、万丰航空小镇等6家景区达到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拟认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如对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绍兴市景评委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绍兴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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